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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质量要求写入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17-07-11     

\r\n\t教育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下一步实施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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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通知强调,各地要把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作为实施全面改薄工作的“红线”,确保工程质量。新建、改扩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要落实设备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将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质量、提高效益。要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校舍建设项目竣工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采购设施设备验收后,要抓紧登记资产账目,把质量的保障“写在纸上,钉在墙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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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