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作者:白博主\n \n\n\t \n \n\n\t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三件大事。其中之一是:听取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展汇报,要求拿出更多优质资产,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回收资金继续用于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实现良性循环。这其实是国务院再次力推TOT、ROT。在87号文严控政府购买模式之后,地方政府钱紧,TOT、ROT值得注意。\n \n\n\t \n \n\n\t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将存量资产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并由其负责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n \n\n\t \n \n\n\t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改建-运营-移交),是指政府在TOT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改扩建内容的项目运作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20-30年。\n \n\n\t \n \n\n\t这并不是国务院首次要求TOT,早在PPP之初,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中即要求:\n \n\n\t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n \n\n\t \n \n\n\t而早在2015年2月13日,财政部财建〔2015〕29号《关于市政公用领域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出:\n \n\n\t \n \n\n\t为缓解地方债务风险,当前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按PPP模式改造。对地方政府自建自管的存量项目,可优先考虑按照PPP模式转型;对企业已是投资运营主体的存量项目,可按照PPP模式改造。\n \n\n\t \n \n\n\tTOT模式对于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促进政府转型、促进民间投资有较大意义,得到国家层面力推。由于是存量项目,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小,也符合银行的风险偏好。本人在PPP之初即发现了这一点,结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制,设计了相关的融资方案,取得了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共赢。\n \n\n\t \n \n\n\t在87号文严控政府购买之后,地方政府钱紧,TOT这一国务院力推的融资模式,值得各地政府注意。\n \n\n\t \n \n\n\t不过,仍然建议各地在TOT之前,做好“物有所值”论证,合理估值,并加强转让后的运营监管,避免公众利益受损,毕竟,政府的资产就是人民的资产。\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