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在5月份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98号),《规划》阐明了“十三五”时期建筑业发展战略意图,明确了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以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其中与对招投标行业产生的影响主要在改革承发包监管方式上。\n \n\n\t \n \n\n\t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这并非首次提出了,今年2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缩小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2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修订方案还公开征求过意见。至于具体规模,国家有关部门还在研究当中,今年年内一定会出台。\n \n\n\t \n \n\n\t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试行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这条要求在住建部的以往文件中也作出过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就首次提出,调整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安徽省在2014年允许全部使用非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招标或直接发包。山东省在2015年也放开了民营企业投资工业建筑项目,这也是大势所趋。\n \n\n\t \n \n\n\t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简化招标投标程序,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促进招标投标过程公开透明。落实招标人负责制这是贯彻“放管服”的要求,在招投标中本身就是招标人负责制。简化招投标程序应该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招投标程序受《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约束,如何简化还要观察后续政策的规定。推进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是国办发63号文的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要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n \n\n\t \n \n\n\t对采用常规通用技术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在原则上实行最低价中标的同时,推行提供履约担保基础上的最低价中标,制约恶意低价中标行为。常规通用的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并无不妥,这本就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适用的范围,再加上有履约担保,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履约风险,这也是常规做法。\n \n\n\t \n \n\n\t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十三五”规划所涉招投标的变化总体上并无新意,不少规划是正在实施或业已完成的事项,唯一值得期待的招标投标程序的简化。\n \n\n\t \n \n\n\t来源:筑龙电子招标投标\n \n\n\t \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