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规范工程勘察市场秩序,维护工程勘察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此示范文本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同时,《通知》还明确另有三份相关文件废止,即:《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通知》(建设[2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