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以及同意甘肃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r\n在对福建省方案的批复中,复函要求,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并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尽快扩大改革覆盖面。 \r\n在对甘肃省方案的批复中,复函强调,在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r\n而在对北京市方案的批复中,复函提出,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配合组建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此外,积极推进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并争取其在京落户,建设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成为北京方案的目标之一。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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