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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设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 2017-05-26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日前表示,我国将设立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让基础研究在新的科技计划体系中得到进一步加强和系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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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研究作为提升国家源头创新能力最重要的载体,是高新技术的源泉,是科技创新的上游,在新的科技计划体系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系统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继续围绕国家重大需求,着重支持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以及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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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介绍,我国优化整合后的重点研发计划中,将专门设立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包括重大科学研究类专项、依托大科学装置研究类专项、重大科学前沿与学科交叉类专项、面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基础研究类专项等4类。基础研究类重点专项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保持合理比重,稳定一批长期服务于国家目标的基础研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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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对产业目标明确、可进行全创新链设计的重点专项,也将围绕总体目标,切实加强基础研究,为自主创新提供源头。对专项项目群中的基础研究项目,其申报要求、立项评议标准和考核验收等方面要适合基础研究的特点,区别于技术开发和应用类项目。国家将在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实行分类指导、评价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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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建设布局,支持科研条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