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审批制改为报告制:我国外资准入将进一步放宽


 发布时间: 2017-05-26     

    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去年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23778家,同比增长4.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约为1196亿美元,增长1.7%,连续23年保持发展中国家首位。去年11月初,国家发改委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大幅缩减了限制外商投资产业条目,从原来的79条减少到35条。

\r\n

 

\r\n

    日前,商务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法一旦通过,将实现外资三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一,外商逐案审批管理模式将结束,进入“有限许可加全面报告”外资准入新时代。

\r\n


    根据新的规定,《外国投资法》不再将企业的组织形式作为管理对象,取消了现行对外商投资的逐案审批体制,采取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方式,减少了外资限制性措施,放宽外资准入,强化信息报告。全面报告加有限许可的管理制度,将从外资企业的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更有利于吸引外资和再次开放。

\r\n

 

\r\n

    据悉,《外国投资法》还将纳入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等重要制度。对外来看,当前外国投资法符合当前中国所面对的外资新形势。对内来看,中国实际使用外资连续五年超过千亿美元,且结构上已有重大变化,外资更多投向服务业,投向制造业方面连续三年负增长。而且我国引资也需坚持依法合规,发挥新法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r\n


     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邹士年表示,放宽外资准入既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外资准入的放宽将增加国内市场的竞争,更加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r\n

 

\r\n

 

\r\n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