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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卫计委:拟设立药品采购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26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日讯,陕西省卫计委上周五下发《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入围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本月拟设立药品采购黑名单制度,其中,擅自提高药价者、供货不及时者将纳入该名单,或存在出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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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试行办法规定,擅自提高药品价格、擅自变更药品品规、擅自停止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或仅对部分医疗机构供货等情况下,入围企业均列入不良采购记录,并对3条不良采购记录的生产企业,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将取消该企业所有品种的入围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省集中招标采购。也就是说,对于黑名单里的生产企业,有风险取消其招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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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省都存在“配送不达标”的现象,湖北、山西、甘肃、湖南等地都对配送不达标企业给予公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中,标注不良记录。然而,陕西与前述省份不同的是,配送不达标不仅仅只是不良记录,更重要的是还会影响到药品招标上,这对药品配送有了更加严厉的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