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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负责人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发布时间: 2017-05-26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何雨欣 杜宇)记者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建部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质量终身责任制将落实到人,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将“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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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要求,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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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明确,工程开工前,五方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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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加快,2015年底前,各省区市将建成包括工程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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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治理行动还包括: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将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惩重罚各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行为,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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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说,我们已经有经过长期锻炼的、人数达4500多万的建筑工人队伍,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抓工程质量已具备充分条件。“要常抓不懈,更要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