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能源局已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成立由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为组长的规划领导小组,组建能源规划咨询工作组,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规划编制。 \r\n\r\n \r\n \r\n \r\n 第一阶段 \r\n 2014年12月底前 \r\n | \r\n \r\n 第二阶段 \r\n 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 \r\n | \r\n \r\n 第三阶段 \r\n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 \r\n | \r\n \r\n \r\n \r\n 开展前期基础工作,研究形成能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r\n | \r\n \r\n 开展能源“十三五”规划起草工作 \r\n | \r\n \r\n 开展能源“十三五”规划上报等工作 \r\n | \r\n \r\n \r\n \r\n \r\n新能源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r\n 据了解,在新的能源规划编制中,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都将有较大发展空间,到2020年,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亿和1亿千瓦以上。 \r\n 就今年上半年风电发展情况来看,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632万千瓦,累计并网容量8277万千瓦,同比增长23%,延续了2013年快速增长的趋势,继续保持20%以上的增速。 \r\n 不过,对于光伏发电来讲却没有风电发展的如此迅速,今年上半年光伏并网仅为2.33GW,距国家能源局年度14GW的目标距离颇大,分布式并网更是不到50万千瓦。 \r\n 电价也将成为“十三五”重点改革领域,吴新雄表示,在“十三五”期间风电价格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 \r\n 吴新雄表示,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统筹规划,积极发展智能电网,科学安排调峰、调频、储能配套能力,切实解决弃风、弃水、弃光问题。 \r\n 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r\n 目前,我国初步形成了由国家规划、地方规划两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三类组成的能源规划体系。按照国务院审改办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省级能源规划需上报国家能源局审批,涉及全国布局、总量控制及跨省输送的区域能源规划也要报国家能源局审批。 \r\n 与以往规划相比,“十三五”规划将更加重视统筹衔接、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强化规划引导,弱化项目审批,发挥规划在能源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