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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行政审批3年内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5-26     

 新华社贵阳6月15日电(记者 潘德鑫)针对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门槛过高、政出多门和流程复杂等问题,贵州省拟通过“负面清单”确权定责,明确“哪些方面不可为”,并要求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在2016年底前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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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贵州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的行政审批存在准入门槛过高,市场进入难;隐性条件、隐性审批多,办事前置条件苛刻;审批层级过多,多重标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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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意见提出,2016年底前,贵州省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将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其中,贵州省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须在今年9月底前分别牵头制定固定资产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三大行政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另外,有审批权的其他省级部门、贵阳综合保税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也要在今年9月底前制订有关“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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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除了“负面清单”外,贵州省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今年还将提出本部门的“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明确服务的内容、标准和监督、投诉方式,实现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责。按照计划,贵州省2015年底前将实现权力、服务、责任“三单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