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被放在首要位置,行政审批的原则是“该下放的事项坚决下放”。 \r\n \r\n 在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上,意见特别提出:“取消或简化前置审批,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这意味着困扰能源项目审批在内的“路条”有望被取消。 \r\n \r\n 所谓“路条”,是指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是诸多前置审批最具代表 性的一项。项目业主只有在拿到“路条”后,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其他支持性文件的批复才能启动。取消“路条”后,各项支撑性文件将不再互为前置条件。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工作并行办理,节能评估审查合并到申请报告,不再需要单项目报批。 \r\n \r\n 这也意味着,投资项目拿到“路条”相当于获得半个“准生证”。为此,地方政府、项目单位不得不全力公关。但实际上,“路条”并不在国务院投资核准的审批程序之内,属于投资主管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 \r\n \r\n 实际上去年年底,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务院发布新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13类投资项目的相关事项做出具体通知,其中三大类涉及能源及矿产资源。路条”模式正是属于需要取消与下放的部分。 \r\n \r\n 有消息近日称,为简化审批程序,国家能源局计划对省级规划采取年度审批的方式,相当于一次性“打包”审批,实现规划代替“路条”。(海玲)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