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正在加紧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版本的核心内容在于大幅下放对境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体制。 \r\n 该《办法》的修订出台正是为了落实国务院于去年12月初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以下简称《目录》)的要求。 \r\n 按照此前国务院《目录》的要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领域也有较大变化,由一律实行核准制改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未来,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下、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则只需要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委办理备案。 \r\n \r\n 业内人士指出,从对外投资的角度看,从核准制到备案制的转变,是我国当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让企业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对外投资。(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