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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17-05-26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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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今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迈进,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社会主体依法自行决定。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同时,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