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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严控船舶新增产能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为化解严重过剩局面,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在此基础上,十部门紧急行动起来,形成政策组合拳,从各方面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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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记者从多个权威研究部门获悉,《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当前各个行业正在研究制订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11月21日,在中国船舶工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针对《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重点指出的船舶行业,工信部有关官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细化细则,包括不核准、备案新增产能,不得办理土地和岸线供应、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等。此外,还将研究制订促进企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鼓励船企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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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记者了解,全球造船产能约2亿载重吨,中日韩三大造船国产能占全球的90%。挪威柏拉图有限公司首席代表邵和平说,2013~2015年,全球年均成交量预计9000万载重吨,全球性产能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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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下一步要控制新增产能。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造船、修船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船台、船坞、舾装码头)项目,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土地和岸线供应、环评审批等相关业务,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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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此外,对船舶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进行分类清理,在满足总量调控、布局规划、兼并重组等要求的条件下,推动整合提升大型基础设施能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转型转产,工信部有关官员表示。(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