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15日电 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家电下乡”销售总额已突破200亿元,补贴金额超过23亿元。 \r\n 据介绍,湖北省财政厅、商务厅、经信委等部门近日还联合发文,明确规定全省范围内统一实行“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并兑付方式”或“农民申领、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兑付方式”,即农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再持产品标识卡、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存折,到指定的县乡财政部门申领补贴。 \r\n 按新的通知要求,从农民提出申请到资金兑付至购买人储蓄账户,各县乡财政部门随到随审,各金融机构兑付即接即办,累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此前,在政策实行初期,湖北省兑现补贴时限为不超过15个工作日。 \r\n 此外,湖北省对“家电下乡”政策监管将更为严格,以防止骗保。如,中标生产企业标识卡申领、生产、配发及流转情况,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备案网点进行经常性现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并建立检查记录。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