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17日下发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今年11月1日以后应建未建的,国土部将停止该地辖区的矿业权配号。 \r\n 通知提出,各省级国土部门要制订辖区内地市级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方案,对于应建但尚未建成交易机构的地市,要督促其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在2011年10月底前建成。原则上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市均应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 \r\n 对于组建形式,国土部提出,尚未建立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可依托已有的土地交易机构建立,也可采取新建、在已有事业单位增加职能或利用政府建立的产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方式建设。 \r\n 通知还表示,对于地市级矿业权交易机构,11月1日以后应建未建的,国土部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检查验收时有关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部分将不予通过,并停止该地市辖区内的矿业权配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