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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部门“乱花钱”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 2017-05-26     

  市人大建议推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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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门“乱花钱”将被问责,相关责任人将受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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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对政府部门乱花钱、多花钱却没达到预期效果的,本市要执行绩效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可获撤职处分。日前,市“加强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研讨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就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上述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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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审计工作,促进政府把预算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得物有所值。同时,本市的财政管理观念应从“重分配”转向“重管理”,从“重项目”转向“重效益”,从“力争资金”转向“用好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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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将促进政府加大预算绩效问责力度,加快制定预算管理问责办法。本着“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追踪问责,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追究。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实行绩效问责。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记过、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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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三公”经费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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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都表示,本市将按中央要求,把政府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运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财政部门将尽快提出公开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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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2011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时,本市党政机关行政经费和“三公”(公费出国、公款招待、公车消费)经费情况将纳入报告内容并适时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部门决算审计情况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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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局、市科委2011年试点全程预算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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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11年本市将选择市卫生局、市科委两个部门试点涵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市财政局表示,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将积极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将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推广到所有市级部门。市审计局表示,上述两个试点部门还将纳入审计项目计划,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全过程审计覆盖﹑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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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公开部门将全部纳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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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本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数量由2010年的11个增至33个。为此,市审计局将提请市政府批准后,以适当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公布33个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一些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同时抓紧研究出台《审计结果公开管理办法》,增强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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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本市力争将预算公开部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将未纳入试点的其他承担公共管理职能、预算资金量大、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部门和项目纳入审计监督范围。( 作者: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