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人大代表呼吁:严打\"假药贩子\" 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要追责


 发布时间: 2017-05-26     

  (四川新闻网北京3月10日讯)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该如何解决?抑制药价虚高,还有什么高招?药品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四川省德阳市畜牧食品局副局长、全国人大代表谢天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药品管理力度,提高药品质量,控制药品价格。

\r\n

  今年是中国医改近三年重点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医改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r\n\r\n

  谢天佑认为,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高药价三个“过高”是造成老百姓看病贵的原因。“去年网上对药价虚高炒得很热,先是芦笋片由出厂价15.5元一盒,到病人那里变成213元的1300%的暴利事件,很快又是恩丹西酮的暴利达到2000%。”谢天佑举例说。

\r\n

  剖析药价虚高的原因,谢天佑认为,一是药厂把药价定得很高,二是医院受利益驱使,药价越高,顺差也就越大。如果一盒药的进价是10元,顺差只有1.5元;如果这盒药的进价是100元呢,顺差就是15元。

\r\n

  对此,谢天佑建议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药品生产企业故意造假、不认真开展自检或者制作虚假自检报告的,药品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对监管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药品质量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建议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在药品生产行业强推“质量兴企”战略,严厉打击药品故意造假行为,让见利忘义者受到应有制裁,确保药品质量,维护人民健康。

\r\n

  同时,规范药品的政府采购行为。建议以省为单位直接针对药品生产企业招标采购(不针对药品经营商,减少中间环节),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质量信用档案(凡有药品质量不良记录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投标;再次出现药品质量不良记录的,永远不得参与药品招标投标)。

\r\n

  建立药品配送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药品配送站(省会城市专门建立药品配送站),负责辖区内所有医院、诊所、药店的药品统一配送(辖区内所有药品一个渠道统一购进,一个价格销售),省级招标确定的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针对药品配送站供货。药品配送站不以盈利为目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或者由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解决(如要求生产企业按照货值的1-3%提供药品配送费用,在药品招标时作为条件设置)、或者允许其有一定顺差(如配送站可以按照药价的1-3%加价,作为配送站运转费用)。医院、诊所、药店实行药品统一定价,只允许在配送站价格的基础上顺加15%,即同一辖区内同一药物品种的价格是一样的(无论是医院、诊所和药店,药品价格都一样)。这样,既有利于价格控制(招标价、配送价、销售价都能有效控制),又有利于质量追溯(只有正规药品生产企业供货,没有中间商,一旦出现药品质量问题,一下便可追溯到药品供货企业,进而追溯企业自检责任和监管人员责任)。(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刘琳 蒋冰 杨可心)

\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