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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札记:GPS是否会充当公车私用的“护身符”?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两会在即,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2月22日在参加“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他提出:最快将在今年6月对包括市管干部在内的全市公务车实行更严格的监督管理,届时,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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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此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有的质疑其“给公车私用披上了合法外衣”,有的认为这是叠床架屋,可能导致在为安装GPS系统支付巨大费用后而收效甚微,有的则直言这仍然不过是内部监督……这些观点不乏合理的一面,作为正视民意的政府,欲推行这一措施就有必要做好一些前期的工作。首先我们须搞清楚一个问题,即公车改革的目的是什么?1、减少公车数量;2、减少公车开支;3、减少公车私用。那么上述措施是否真的能达到效治理公车顽疾的效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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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此新华报业网记者持相反看法:用收费的方式来管理公车私用,实质上是一种倒退,是没事找事给自己添乱。公车有偿私用恰恰犯了公私不分的行政大忌,弄不好,就会为公车私用撕开一道新的口子,使其愈加难治。防止公车私用关键还是在于政府机关建立公交费货币化补偿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公车数量,真正把公车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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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千龙网也有专家指出监督较真涉及利益问题,肯定不会一番风顺。无论参照“国际惯例”,还是基于国内现实看,公车私用泛滥现象之所以难以根治,根本问题在于,监督只是在公车使用圈内循环:一方面监管部门身负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重责,另一方面又是公车使用的受益者之一。一句话,公车使用监督效果能否得到提升,取决于监督责任主体范围的大力拓展,如第三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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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那么对于这个“第三方”是否应提出一个明确的界定呢?南方都市报认为:为了让改革的代价更小收益更大,改革者也有必要听取社会各界更多的意见。而社会监督介入的前提无非有二,一是监管和处罚信息非由政府所垄断,二是政府对公民乃至社会的介入持欢迎和赞赏之态度。在这方面,公民吕建福的遭遇可为殷鉴,在河南,吕建福因为执著地于业余偷拍公车私用,在让公车私用者害怕的同时,也成为了部分官员最讨厌的人。吕建福式的公民理应是GPS的很好补充,我们在公车监管上投入巨资的同时,也应该欢迎吕建福式的公民介入,并给这种介入提供必要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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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与上述观点不同,南方日报更期待的是广州公车监管迈突破性一步。据计算每辆车加装GPS的费用是3000元,那么,给广州市全部公车加装的话,花销很不得了。财政部门表示,限制公车使用后节约的费用,可以令该笔安装成本在半年内收回。这当然值得期望的,但这先期投入的巨款,也把广州市逼到了悬崖边上,那就是此举必须取得成效。否则,那么多钱投入进去了,“旧仇”未了,又添“新恨”,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但倘若广州市果真在这个老大难问题上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则对全国的示范意义,对全国公车监督的推动作用都不可估量。华声在线的记者也指出公车私用收费若要真正收到费,必须要透明公开。一是要公开各单位公车数量,避免有单位自己把公车分成“公”“私”两部分,干公事用“公车”干私事用“私”车;二是要公开公车外观,公车必须让公众能够一眼就识别出来,从而使政府监管与群众监督能够双管齐下,形成合力;三是要公开私用公车的领导姓名,使用的费用,领导使用干私事的费用必须从领导工资卡上扣除并及时公开,便于公众监督;四是公开所收费用的去向,确保这笔费用取之于公车,用之于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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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那么GPS系统是否能挡住公车私用?笔者认为给公车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是将公车的用途行踪曝光于监管部门的视野之内,对于遏制公车私用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GPS系统是由人控制的,如果监管制度虚置,操作、监管GPS系统的人不给力,再完美的GPS系统也挡不住公车私用。因此,健全问责机制与外部监督机制,从约束财政支出,监督政府采购抓起,切实减少公车。这比GPS系统与有偿私用更管用。不能让GPS充当了公车私用的“护身符”。(文/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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