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黄作颖) 记者从2010年12月29日召开的江西省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0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和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的法律监督,共在投资1050亿元的彭泽核电站、投资80余亿元的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投资逾2000亿元的高速铁路建设等182个重大项目中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和预防咨询275次,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94件,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559次。 \r\n 江西省检察院决定,2011年在该省检察机关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为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加码”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该省各级检察院分别确定一批对当地乃至全省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盯紧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继续开足马力,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政府投资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充分运用预防咨询、检察建议帮助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等。 \r\n 江西省检察院还将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同步预防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制定规范性文件,增强预防措施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