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70万贿款“买”来东城区“一户一表”供货合同,北京南方万马电缆销售中心原法定代表人王建争,昨日上午涉嫌单位行贿罪在二中院受审。 \r\n 王建争当庭认罪,称行贿款是中标的“返利”,以及朋友间的“馈赠”。 \r\n 70万贿款买来工程 \r\n 王建争目前被取保候审,昨天上午9时30分,王准时出现在被告席上。北京南方万马电缆销售中心一名女销售经理作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坐在被告单位席上。 \r\n 据指控,王建争在担任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05年在投标东城区“一户一表”电路改造工程中,分别向工程相关负责人城区供电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关献忠行贿66.5万元,向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中心副主任李大新行贿3.5万元。 \r\n 王建争说,是关献忠告诉他工程正在招标之中,并向作为工程发包方的东城区房屋土地经营中心推荐了自己。 \r\n 为给贿款电缆加价 \r\n 王建争说,招标共40万米电缆,关献忠要求他每米加价2元,将加的价格返还给关。 \r\n 起诉材料显示,在关献忠的安排下,王建争与李大新建立联系,王建争的销售中心顺利中标,取得了价值678万余元电缆的供货合同。关献忠则获得税后66.5万元的“返利”。 \r\n 为早拿钱“馈赠”4万 \r\n 此外检方还指控,2006年至2007年,王建争在销售电缆的过程中,向怀柔供电公司下属京怀电力器材供应站销售班长明卫行贿4万元。 \r\n 对此,王建争说和明卫是朋友,这4万元是给装修时买家具用的。随后,他承认作为供货商,凭借明卫签字才能领到钱,送钱是希望明卫能快点签字。 \r\n 此案未当庭宣判。 \r\n 据了解,关献忠因受贿罪已被二中院判刑11年,明卫也因同样罪名被判刑3年,缓刑3年。李大新涉嫌受贿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