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6亿元项目审计挤出31亿水分 \r\n 多个重大项目审计发现问题 \r\n 晶报讯 23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交的《深圳市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市审计局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共对82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金额高达456.24亿元,审定金额424.82亿元,核减31.41亿元。 \r\n 大运中心场馆5单项未招标 \r\n 63家单位漏缴731万房产税 \r\n 628万元设备违规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r\n 廉租房保障资金未按规定设立 \r\n 梅林三村建设超投资额3000多万 \r\n 轨道个别项目多计工程造价 \r\n 大运会项目 \r\n 涉及单位:市文体旅游局 \r\n 大运中心场馆 \r\n 5单项未招标 \r\n 问题 \r\n 大运中心场馆建设工程项目中,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建筑方案设计国际竞赛招标代理服务等5个单项(结算审定金额合计314万元)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直接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r\n 回应 \r\n 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2004年3月15日市政府办公会议,要求原市体育局于2004年6月15日前将大运中心建设的必要性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市领导当时口头指示市体育局在1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建议书编制,在2个月内完成其可行性报告。然而,当时,该项目还没有立项,市发改局也没有下达前期费用,因此无法进行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编制的招投标工作。所以,为了按时完成市领导交给的任务,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该局便直接委托了新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以上两份文件,合同金额为98万元。 \r\n 对于其余4个单项,市文体旅游局称,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必须在2005年底完成设计方案的国际招标工作,2006年上半年必须完成大运中心的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工作,为迎接下半年国际大体联主席基里安到深圳考察时提供强有力的依据。4个单项合计金额216.29万元。 \r\n 房产税 \r\n 涉及单位:市地方税务局 \r\n 63家单位漏缴731万房产税 \r\n 问题 \r\n 市审计局今年重点审计了市地税局2009年度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情况,审计抽查了228家单位,发现63家单位未足额缴纳房产税合计731万元。审计期间,市地税局督促有关单位补缴税款,至2010年6月底,已有39家单位补缴了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1045万元。 \r\n 回应 \r\n 目前房产税的征管方面存在一些难题,首先房产税征管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与信息,然而作为非房地产管理部门,该局无法掌握详细的应税房产信息,因此迫切需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尤其是房地产登记部门实现房产登记信息的共享。地税部门表示,他们曾与市国土部门沟通、协商,希望获取全市纳税人的房产登记信息,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能实现应税房产登记数据的共享,从而难以建立应税房产数据库。由于缺乏完善的应税房产数据,对纳税人自行申报房产情况也难以核实。 \r\n 梅林三村 \r\n 涉及单位:市住房和建设局 \r\n 建设超投资额3000多万 \r\n 问题 \r\n 部分项目投资计划超过计划投资额。据悉,审计期间共完成了320个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部分项目的投资超过计划投资额,主要原因是无投资概算、未进行概算评审、增加概算外内容和较多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如原市住宅局负责建设的梅林三村高层住宅计划投资额为9558万元,审定结算价为1.27亿元,实际投资超计划投资额为3132万元,超计划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较多,增加工程造价;较项目概算增加贷款利息、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供电贴费等费用。 \r\n 回应 \r\n 梅林三村高层住宅工程投资超计划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编制工作不够细致,漏项比较多,管理不够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比较多,如该项目按单身公寓设计,后来调整为成套住宅,设计重大调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等。 \r\n 部门预算执行 \r\n 涉及单位:市卫人委 \r\n 628万元设备 \r\n 违规列入采购预算 \r\n 问题 \r\n 对9家公共卫生医疗机构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单位在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 \r\n 部分单位因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影响政府采购。市儿童医院2009年将没有进口产品注册证的医疗设备628万元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不符合《深圳市儿童医院医疗设备准入制度》(深儿医200455号)的规定,未能执行采购。市血液中心2009年政府采购列入预算562万元,实际申报采购金额仅239万元,没有执行采购计划323万元。 \r\n 同时,市儿童医院物业管理合同到期后未重新招标。还有部分单位有大量待报废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处理,长期挂账,占用仓库场地,不利于固定资产管理等。 \r\n 回应 \r\n 年初,市儿童医院有关科室申报了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等5项设备,金额628万元,申报年度计划时均为重点学科科研设备,而科研设备可以不需要医疗器械注册证。但是,他们在院内论证时发现某些科研设备科同时承担临床工作,而用于临床者无注册证是不符合规定的,于是及时停止了采购。他们表示,院内论证时还发现某些设备价格虚高,远远超过医院预期的价格,所以没有采购。 \r\n 廉租房保障资金 \r\n 涉及单位:市财政委员会 \r\n 廉租房保障资金未按规定设立 \r\n 问题 \r\n 未按照规定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市财政委每年在土地出让收入中专门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计划,2009年安排保障性住房支出计划4.77亿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58亿元,国土房产物业管理支出1972万元,实际支出用于收购红树绿洲经济适用房项目2.63亿元,支付住宅租赁中心业务费及维修费1822万元。然而,在执行中,市财政委却未能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764号)的要求,建立专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 \r\n 回应 \r\n 由于我市廉租住房主要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属于社会救助对象的困难家庭提供,而我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不多,按照现行体制由各区财政对廉租住房提供货币补贴,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因此市里就没有再按固定比例提取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据统计,2007年至2008年,各区财政对廉租住房提供货币补贴共计1259万元。 \r\n 轨道交通 \r\n 涉及单位:市地铁集团等 \r\n 轨道个别项目多计工程造价 \r\n 问题 \r\n 期间对地铁3号线等16个项目进行审计,审计金额18亿元,审定金额15.90亿元,核减2.11亿元。审计发现,个别项目未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条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不符合施工合同条款规定,多计工程造价。如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前海湾车辆段,在对地基处理土建10标段临时设施二次搬迁重建设计中,变更备案金额合计74万元。审计发现该变更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的规定不符,不予办理设计变更的审计备案手续。 \r\n 回应 \r\n 审计报告称,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审计意见转达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同时修改完善了后续合同的相应条款,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