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级培训班青岛开班,中央部委采购单位走进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 \r\n\r\n \r\n130余人参加了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级培训班。 摄影/刘欢 \r\n “孔子在这里诞生,泰山在这里崛起,黄河在这里入海,奥运在这里扬帆。” \r\n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泽忠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级培训班开班致辞中用富有韵律的语言形象地介绍了山东这个经济文化大省。作为经济文化大省,山东省政府采购的规模近年来一直排名全国前列,2009年山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规模为54.83亿元,而今年上半年采购金额已达到40亿元,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和影响力持续彰显。 \r\n 7月7日,在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相映成辉的青岛市,中央国家机关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业务中级培训班如期举办,参会学员以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人为主,共130余人。 \r\n 自行采购影响规模效应 \r\n 信息类产品采购成培训重点 \r\n “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完成采购金额147亿元,其中信息类产品采购金额达61亿元,占到了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强。”国采中心主任陈建明表示,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计算机等产品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必不可少的“伙伴”,信息类产品也成为政府采购的大宗设备采购项目之一,并逐年快速增长。 \r\n 但需要看到的是,伴随着信息类产品采购量的激增,招标采购中的新问题也开始涌现。陈建明表示,虽然信息类产品被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个别采购单位自行采购的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效应的发挥,限制了政府采购促进节能减排政策功能的发挥。 \r\n “根据我国的信息化发展进程,政府机关已经度过了设备采购期,大部分单位步入了设备的升级改造阶段。”陈建明认为,一些采购单位出于设备兼容性等方面的考虑,在采购需求中提出了排他性要求,“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采购单位提出这种要求的初衷,但这与《政府采购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相容,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采购单位应该合理地提出自己的产品需求。” \r\n 因此,本次培训班以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为专题,重点讲解和研讨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类产品维保服务采购、服务外包、信息安全等内容,使采购单位可以更好地做好信息类产品政府采购工作。 \r\n 互动+案例受欢迎 \r\n 在授课时,国采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喜欢与学员互动交流。为了解参会学员的政府采购业务水平,他连续问了三个问题:“谁是第一次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的?”“谁曾经通过中央采购平台购买过产品?”“集中采购目录外产品采购限额标准是多少万?” \r\n 从学员答复的情况看,首次参与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的采购人代表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且基本上都具有政府采购项目实际操作经验,但最后一个问题出现“50万”、“120万”、“200万”等五花八门的回答,这暴露出学员政府采购政策知识的匮乏。 \r\n 对此,高志刚从政府采购概念入手,详细介绍了政府采购特征、解读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各种采购方式及具体要求,帮助学员将其政府采购知识系统化、明晰化。 \r\n 在培训开始前,来自国务院法制办的学员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很明确,但操作起来却有些困难。”由于理论和实践脱节,有这种困惑的采购单位代表不在少数。 \r\n 针对这种情况,国采中心采购一处的陈云飞在介绍完信息化产品采购特点后,并没有照本宣科地介绍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而是针对采购单位无倾向采购需求、科学严谨制定商务条款、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创新评审方式等五方面的要求,分类列举了9个案例,使学员真正可以学以致用。 \r\n 走进展会 感受行业最前沿 \r\n 由于信息类产品更新换代快、高端设备多、技术复杂,在政府采购中,采购单位除因不了解政府采购知识影响采购效果外,同样存在行业知识缺乏的问题。为此,在培训班课程设置上,针对信息安全和行业发展趋势,国采中心分别邀请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副主任江常青和帕勒咨询公司资深董事罗清启就信息产品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国际消费电子产品发展趋势与政府信息化建设专题为采购单位普及行业知识。 \r\n “对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相关知识的培训,既是国采中心的职能,同时也希望通过培训搭建一个采购单位与采购中心、行业专家交流的平台,推动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陈建明表示。 \r\n 此次培训恰逢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召开,采购单位于7月8日走进了亚洲地区规模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影响最广泛的消费电子专业展会,了解到最新的信息类产品和行业发展趋势。立足于政府采购专业性,拓展采购单位的行业眼界,成为国采中心此届培训的最大亮点。(作者:贾静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