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在违法建筑拆除工程中引入预选承包商制度,这是昨天在深圳市查违办第九次例会上透露的消息。目前,《深圳市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其中规定“违法建筑拆除工程的需求单位应从违法建筑拆除工程预选承包商中选择承包人”。以往拆除违建,通常是执法部门出面,此次改革将是深圳查违执法的一个重要调整。 \r\n 此前,预选承包商制度一直用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该制度为深圳2006年在内地首创,借鉴我国香港地区、新加坡等地“政府工程牌”经验。在该制度下,政府以大业主身份集中对所有参与政府工程投标的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建立名录,有效加强监管力度。该《办法》还要求,拆除工程预选承包商应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三级以上资质等级,并有在深圳市范围内拆除工作的经验。同时,维护现场秩序的预选承包商应具有在深圳市注册的专业保安队伍。有拖欠工人工资、行贿受贿、串通投标、暴力抗法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将取消其预选承包商资格,且在两年内不得继续申请。 \r\n ■ 相关新闻 \r\n 罗湖东湖街道“拔钉” \r\n 南都讯 记者徐佳丽 通讯员陈英良 罗湖区城管局透露,5日下午3时,东湖执法、维稳、安办、司法所及辖区派出所共50人组成联合执法队,拆除东乐路东乐花园乐怡楼临街一钉子户违法搭建的30平方米钢铁棚。据了解,钢铁棚位于东乐路东乐花园乐怡楼临街底层。 \r\n 光明新区拆10栋违建 \r\n 南都讯 记者丰雷 国家重点项目、广深港客运专线光明站计划今年底通车,但迁改工程沿线部分违法建筑业主为博非法征收补偿拒不迁离。昨天,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透露,近一周已组织数次大型清拆行动,凤凰社区八角楼10栋违法建筑被拆除,清场面积1000多平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