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湖北省电力供需双方可面向市场直接交易。 \r\n昨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为积极规范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通过市场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省物价局联合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可自主协商电量与电价,然后“借用”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送电。 \r\n记者了解到,早在2003年,湖北省根据2002年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启动了大用户直购电改革,但因涉及多方利益调整,改革未能深入推进。 \r\n省物价局环资处处长刘红艳介绍,《办法》为构建竞争性电力交易市场迈出实质性步伐。此举将改变目前电力市场统购统销现状,电力市场将更加活跃,资源更加优配。通过改革,电力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将会逐步扩大。 \r\n刘红艳介绍,我国传统的用电模式是用户向电网购电,电网统购统销,用户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价格向电网缴纳相应电费。电力直接交易,就是发电企业和终端购电大用户之间通过直接协商的形式,确定购电量和购电价格,然后委托电网企业输送给用户。 \r\n她举例说,比如市民买一个杯子,以前只能去商场买,但是今后可以直接找厂家买。以前商场的杯子有可能是从上海或者广州发货过来,卖统一价。但是,如果市民离上海近,直接去厂家买可能更便宜。 \r\n记者获悉,此次《办法》暂定湖北境内符合国家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且机组供电煤耗不高于全国同类型机组平均水平的火力发电企业可参与直接交易。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企业也可参与直接交易(国家统一分配电量的跨省跨区供电项目暂不参加试点)。 \r\n初期电力用户为用电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年用电量不小于1亿千瓦时,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能耗指标先进的工业用户。条件成熟时,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用电电压等级可放宽至35千伏。 \r\n用户门槛有哪些? \r\n能耗指标先进年用电量不小于1亿度 \r\n疑问一 \r\n用户支付的终端电价,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直接交易价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其他电力用户一样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交纳。电网输配电价,按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r\n经省物价局请示国家发改委,湖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执行两部制电价,电度电价(不含线损)为每千瓦时0.104元,其中11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84元,220千伏用户为每千瓦时0.065元。基本电价执行湖北省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损耗率由湖北省物价局参照近三年电网实际损耗率确定,将于近期出台。 \r\n电价怎么确定? \r\n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直接交易价 \r\n疑问二 \r\n刘红艳说,每年的12月在次年度一般电量计划下达前,省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发电企业和用户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首先进行双边交易,若双边交易未超过年度控制总量的电量且发电、用电企业仍有需求,可实行撮合竞价交易。 \r\n撮合竞价交易实行价格优先的原则,即发电企业以上网电价低者优先,用电企业以终端到户价高者优先;当价格相同时,按节能减排优先原则对发、用双方予以排序。未能达成直接交易的用电企业的用电量执行目录电价;未超出直接交易电量控制总额的发电量纳入次年度全省一般电量平衡,执行国家批复的上网电价。 \r\n什么交易方式? \r\n双边交易为主撮合竞价交易为辅 \r\n疑问三 \r\n根据《办法》,发、供、用三方依据合同约定的电费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电网企业代收。电量、电费按月结清,用户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5%以内,视同按照约定完成直接交易计划电量,其偏差电量在月度间滚动。电力用户实际用电量高于合同约定5%的视为违约电量,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10%执行;低于合同约定电量5%的部分按2分/千瓦时标准向发电企业缴纳违约金,发电企业可通过申请调减发电计划或按政府核定上网电价的90%执行。输电方因用户超用和少用而产生的收益单独列账,在核算电价时统筹平衡。 \r\n上述人士介绍,直接交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总原则,以不打破全省现有的发供用电平衡和不推动省网统一销售电价调整为前提,由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华中能源监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全省电力供应紧张实行计划用电时期,参与直接交易试点的发用电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有关错峰、让电等指令,共同维护全省供用电秩序。 \r\n电费如何结算? \r\n电量、电费按月结清 \r\n疑问四 \r\n影响 \r\n用电成本降低 \r\n将刺激企业生产 \r\n对本次改革意图的理解,电力监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改革,电力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将加大,用户购电自由度会提高,将电网企业独家垄断的市场打开了一个缺口,通过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将会通过价格优惠促进用电量销售,提高用电增速。 \r\n电力部门透露,电力购销的市场化程度加大与普通的居民用户实际上关系不大,更多的是对工业企业等用电大户有影响。 \r\n业内专家表示,用电大户购电自由度提高,减少了中间环节,用户购电价格会比现有的降低,也有利于提高用户用电的积极性,或将进一步刺激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