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标与投标网
欢迎访问中国招投标网!  当前时间:
推荐公告
西南大学 - 竞价公告 ...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2017年度吴江区公路安全...
吴江区庙震桃南段(东方大道...
市妇幼保健院新建妇幼保健中...
苏州市吴江区玛瑙庵大桥改造...
122省道镇江丹阳段(姚庄...
南京地铁运营线路财产保险经...
苏州城北路(长浒大桥~娄江...
[评标结果公示]2017年...
2017年南京市公交专用道...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内容页面

青岛提高空气质量功能区级别


 发布时间: 2017-05-26     

      本报青岛5月21日讯(记者 吕璐) 日前,青岛市政府印发了新的《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新的区划中,岛城空气质量一类区总面积扩大至299.8平方公里,执行最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禁止新建、扩建排污企业。

\r\n

  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按照保护对象的不同,在全市范围内,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两类。一类区共有五处。据了解,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范围是一类区以外的区域。

\r\n

  早在1998年,青岛市根据当时的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根据不同的保护对象,对全市的空气质量按功能分了不同区划。青岛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李燕介绍,当时区划分为三类,除了一、二类还有第三类特殊工业区,范围为李沧区、原四方区的老工业区。

\r\n

  新区划和老区划相比,一类区新增了大公岛、珠山、灵山岛、崂山风景区西片区,总面积达到299.8平方公里,比原来扩大了57.57平方公里。老区划中李沧区、原四方区的老工业区所在的空气质量三类区,则被划进了空气质量二类区。

\r\n

  根据规定,一类区禁止新建、扩建污染源,现有污染源改建时执行现有污染源一级排放限值。

\r\n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