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审查批准了《桓仁满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这也是桓仁县首个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r\n 桓仁县地处辽宁东部山区,矿产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全县已发现矿种9类、40余种、130处。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矿业以及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的产业已经逐步成为该县支柱产业之一。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桓仁县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保护矿产资源的单行条例。 \r\n 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桓仁经济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