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在全国建设50个左右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央财政已设立了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近30亿元资金支持示范基地建设。 \r\n \r\n当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巨大,但国内矿产资源不足,难以支撑经济增长的需要,导致铁矿石等重要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据CMIC统计数据,截止2010年,我国45种主要矿产资源只有11种能依靠国内保障供应,而铁矿砂、氧化铝等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矿产资源将长期短缺。与此同时,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废弃资源,如有效利用,可替代部分原生资源,减少进口。 \r\n \r\n“城市矿产”是我国战略资源的有效补充,建设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就是要树立新的资源观,打破传统的“原生资源才是资源”的旧有观念,将废弃资源作为“城市矿产”,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高度进行物流、能流优化,统筹技术、环境与经济,形成高层次的“城市矿产”开发模式。 \r\n \r\n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一项关于实施“城市矿产等十大工程”的建议,拟会同国家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报废机电产品回收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废钢铁集散加工利用”等十大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2010年,全国首批七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启动建设。对首批示范基地在税收、土地、投融资等方面也给予政策支持。据资料显示,到2010年底,首批七家示范基地再生资源总量已达443万吨。 \r\n \r\n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0年5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报废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r\n \r\nCMIC认为,大规模、高起点、高水平开发利用“城市矿产”资源,能变废为宝,化害为利,可以有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节省大量原生资源,对弥补我国原生资源不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