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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住建厅长:保障房优先选市政配套完善地块


 发布时间: 2017-05-26     

  针对去年河北省冬季供热暴露出的问题,如供热能力不足、捆绑收费、供热计量不到位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省住建厅多次深入到企业、居民小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主管部门、企业、用户意见,以“冬病夏治”的办法,着力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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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热源热网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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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2013年河北省集中供热缺口大约52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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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各地加大了热源项目谋划建设力度,计划总投资9.95亿元。目前,有5个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已投产1个,新增污水源、地源热泵、工业余热项目24个,燃气锅炉180台、燃气壁挂炉1.5万户,弥补缺口3000万平米;其余缺口由目前的分散锅炉和自备锅炉供热。同时,各市均制定了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方案,重点对15年以上的老旧管网进行了改造,为今冬供热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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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企业直接向用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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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在开始,全面推广管网、换热站、用户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供热企业对用户直接管理和收费的管理模式,避免因物业托管造成捆绑收费、维修维护不及时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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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单位拒不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可按面积收费标准的8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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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河北省将开展供热计量攻坚,特别是对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单位拒不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可按面积收费标准的85%交纳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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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热温度标准由最低16℃提高到最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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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提高供热温度标准,由原来最低16℃提高到最低18℃;因供热单位原因停热24小时以上或温度不达标的,应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省住建厅将公布服务电话和服务承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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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底全省已开工保障房22.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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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底,全省已开工22.5万套,完成年度目标的102.3%;竣工17.3万套,完成78.9%;分配入住13.3万套,完成74.0%,全省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6.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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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安排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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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年,河北省安排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比上年增加6万户;争取国家资金13.24亿元,省财政配套7.86亿元,总数同比增加58.7%;截至目前,全省开工11.8万户,竣工3.7万户。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工作重点向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燕山-太行山特殊困难地区倾斜,安排任务12.76万户、资金15.01亿元。其中,对阜平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给予了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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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四房合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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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出台了《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合并为保障性住房,最大限度争取各类补助资金,最大限度提高政府的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差异性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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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房小区落实配建商业服务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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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河北省在保障房建中,对新建项目,优先在市政和公用设施较为齐全的地块选址;对已开工或建成但选址偏远的保障房小区,细化配建项目设置要求和面积指标,要求各地同步跟进或抓紧补齐配套设施;同时,对集中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严格落实配建10%的商业服务设施要求,努力提升保障房的宜居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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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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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城镇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从年度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中切出15%左右的房源,专门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并适当放宽收入线标准,取消户籍限制和社保缴纳要求,使其早日享受住房保障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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