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离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3月21日发布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中要求的2012年6月底前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等必须完成包括紧急避险系统在内的“六大安全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最后期限越来越近了,该规范还要求确保2013年6月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完成该系统,逾期未完成的,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而该规范是为了贯彻实施国发[2010]23号文件而发布的。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进展如何,记者进行了详细了解. \r\n 作为紧急避险系统中的重要设备移动救生舱,记者从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了解到,他们加快了发试验用证的速度,从2010年五月份山西长治紧急避险系统推广会开始算起已经两年时间了,到目前已有辽宁卓异、龙煤卓异、沈阳煤科院、长治清华、阜新金昊、西安博深、上海电光防爆、浙江中煤、江苏中煤、北京中煤、深圳中兴新及中兴昆腾、无锡军工、江苏拉艾夫、南京韩威、烟台宏远、汾西机电、山西地宝、陕西重生、重生矿业、楠江集团、泰兴华诚、河南中平能化等二十二家企业的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取得了安标认证,而各项检验工作都已经完成,正在排队即将取证的还有东风仪表、青岛磐石、江苏凯立德、山东华盾等几家企业, 而救生舱在2012年以前只有几家取证企业,这与电池标准迟迟没有出台而耽误了十几家用电池的救生舱生产企业取证有关. 据相关部门领导介绍,虽然全国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已经过百家,但最终取证的不会很多,因为取证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没有实体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不够的是不能发证的。 \r\n 目前因为救生舱正式标准还没有颁布,所以发放的都是试验证书,但是可以直接在井下安装使用,其安全性和实用性还是很高的.而对于紧急避险系统中的另外一种产品---井下避难硐室的建设情况却很让人担忧.本来在“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中,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所有煤矿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据业内人士介绍,作为避险系统,避难硐室和移动救生舱各有优劣。避难硐室是利用井下废弃的硐室或在巷道中开辟一个空间,装置上相关设备,建造方便、造价低、但不能移动;移动救生舱性能优越,防爆、防火、防毒气,还可随着采区移动,使用方便,造价偏高。这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避难硐室和可移动救生舱只有结合好了才能真正起到紧急避险的作用.可是据了解,目前有些省份却只上避难硐室,而且只考虑矿方的经济效益,不考虑这是民生工程,是不能以回报多少来考量的,有些地方建的避难硐室简陋至极,几扇门,几个气瓶也叫避难硐室,其实根本起不到安全避险作用,而且这个趋势越来越严重. \r\n 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此现状也很担忧,他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几点看法,一是各地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发[2010]23号文和“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不能有任何松懈,各相关部门要尽快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严格检查和验收工作,对于个别地区避难硐室建设乱象,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必将严肃处理,绝对不允许出现矿山安全系统的豆腐渣工程;二是建议各方面专家及业内人士不要误导大家,必须准确完整地解读相关文件,尤其对于因地制宜优先建设避难硐室这一点不要理解错误,并不是说只上避难硐室,而是硐室和救生舱有机结合,合理搭配,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救生舱不能省,避难硐室标准不能降,毕竟救生舱还是经过严格审查的,而硐室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很容易出事.降低成本没错,但是必须保证可用、管用、好用,这是生命工程,来不得半点马虎,不能因为矿方有所抵触就迁就.当然作为救生舱生产企业,也要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想办法降低成本,以便于推广使用;三是希望媒体和社会各界要对这项关乎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保障事业做好监督和促进工作,以利其健康发展. \r\n 以民为本,民生最大,我们期待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能够真正为广大矿工安全带来福音。 \r\nhttp://www.paihang360.com/zt/jiusc2011/bangdan.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