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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未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将被问责


 发布时间: 2017-05-26     

  “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区(市、县)政府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对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将保障房建设列入目标考核,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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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据悉,该市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5万余套,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要在6月底前全面开工。该市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项目,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承建单位目标考核。在建立约谈、问责机制的同时,该市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和交付制度,聘请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委员和保障对象参与项目竣工验收,严格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上,该市通过实地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已列为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变动以及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跟踪,加大对违法违规骗取保障性住房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审核分配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串通徇私枉法的坚决处理。 (程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