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在3年内安排2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和现有住房大规模安装太阳能的,政府将给予补助,标准按照集热器面积200元/平方米补贴。现有居住小区新装太阳能也可以申请补贴。日前,《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这是北京市推进实施六大“金色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 \r\n 对于资金的补助范围,2010年1月1日之后北京市开工的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各类公共建筑以及各类既有建筑改造中,都可以在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时申请补助。北京市住建委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办公室主任刘肖群介绍,现有居住小区如想获得补贴,业主委员会须选定一个符合资质的太阳能设计、建设单位,制定出太阳能热水改造方案,前往北京市住建委申请。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在此列,刘肖群表示,“包括文教卫等公益事业单位建筑,不在这次补贴之列,是因为这些建筑本身由政府投资建设,已经明确鼓励使用太阳能,有配套政策给予支持。” \r\n 到2012年的3年内,北京市将投入两亿元用于专项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补助原则是:支持高端、扶持产业、先申先得。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赵晓伟表示,通过实施补贴,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太阳能开发领域。 \r\n 此外,对于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化的,采用《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太阳能利用产品的,以及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都享有优先补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