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约1.4亿平方米的售后公房、系统及直管公房被统称为老旧住房,其中居住着300多万户家庭。虽然前些年搞过“平改坡”和“穿衣戴帽、换内胆”,但总体而言,老旧住房居民的居住环境还是比较差,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员会提交的提案建议,对老旧住房开展综合改造,使这一部分居民得以共享城市更新的成果。 徐凤建委员认为,当前是开展老旧住房综合改造的有利时机。一方面,这些房屋一般地处中心城区内,各类配套设施齐全,综合改造价值较高;另一方面,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老旧住房综合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一条捷径。而且,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老旧住房加装电梯、拆除重建等办法,全市已有10多个项目在进行试点,探索出一些成功的经验做法。 徐凤建委员建议由业委会作为改造申请的主体,通过市场招标选择改造商。政府部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搭建平台。在市级层面,建议由市住建委牵头,会同规划、绿化、民政等部门,定标准、搞规范。具体审批则放到房屋所在区和街道,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在具体实施中,可以由相关行业协会如市建筑学会牵头,会同市规划学会、绿建协会,以及相关设计、工程、监理、保险等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和改造指导。此外,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主动制定规范,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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