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义县政府强化审计问题落实整改,修订出台了《武义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6〕25号),进一步明确了应通过招投标发包的项目范围及操作程序,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
今年3月,在金华市审计局组织的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交叉审计中,针对武义县安居工程个别项目工程设计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武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原有的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出台了上述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将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工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等服务单位的选择,以及建设工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和大额材料供应等发包项目纳入招投标管理。意见按合同造价对分别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乡(镇)分中心两级平台招投标的项目做了新的划分,明确规定预算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设计服务必须通过招投标发包。意见进一步强调招投标的审批程序,并对投标条件设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办法、诚信管理等方面做了优化和完善,确保招投标操作办法更加适应新形势。(武义县局舒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