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2016—201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补招工作,经公开招标采购,增加确认赣州市城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9家,加上2016年2月招标采购入围的7家,总计达到16家。
为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该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赣州市2016—2017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文件,坚持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档次适中、价格优惠、公开公平的原则,明确了会议定点场所的资质、服务内容及履约要求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抽取专家对各定点会议场所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筛选,确定了会议定点场所。此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会议定点场所收费标准,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伙食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确定或明细到单餐。
根据《赣州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赣市财行字[2014]27号)规定,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承办会议,需使用本单位以外场所的,均应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会议费用支出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的费用标准确定,在非会议定点场所举办会议的,单位财务不予结算,财政部门拒绝支付。(郭路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