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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泄露招投标信息最高可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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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5-26 |
大众网济南12月18日(记者 王宗阳)今天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日前,东营市印制出台《东营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对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资料、情况,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最高可罚款20万。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5日。主要针对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而未经核准,擅自进行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应办理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8种情况。《基准》原则上统一划分为未造成影响、造成影响但情节轻微、造成影响但情节严重等三个档次,并按照这三个档次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合理划分,采取由轻到重渐进的方式进行处罚。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基准》的实施,减少了主观因素对执法公正性的影响,能够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权的行为,在相关执法活动中避免“人情执法”、“随意处罚”等情况的发生,以维护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效率并维护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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