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24日讯 (记者 石向军)记者从近日在呼和浩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r\n \r\n 为了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区实际,针对招标投标活动存在的现实问题,修订原有地方性法规,将一些条款予以细化、补充,进一步增强可操作性,从而建立和营造全区良好的招标投标法治环境,保证招标、投标、评标、中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r\n \r\n 该《办法》实施后对于规范我区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防止腐败现象等具有重要作用。 \r\n \r\n \r\n \r\n \r\n 来源: 内蒙古日报 作者:石向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