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 (记者 张瑜)今年初,江苏出台相关办法给经营者的价格信用情况“分等级”,并建立网络平台,让消费者对商家信用“心里有数”。昨天,江苏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价格失信行为登记认定事实细则》,明确了对价格失信行为的定量标准,一旦商家因价格信用情况不好进入黑名单的话,有可能影响到以后的招投标,还可能影响到银行贷款。 \r\n \r\n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调研员陈学志表示,价格失信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方面的失信行为。比如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行为,或者违反明码标价等,都属于价格失信行为。 \r\n \r\n \r\n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