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6日从市城乡建委获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将于6月1日起施行。 \r\n \r\n 《细则》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的进场范围进行了明确:主城区内国家和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庆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拟打造的市级示范性工程建设项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由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实施建设管理;远郊区县工程建设项目,由当地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主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及主城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单项合同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交易。 \r\n \r\n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