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2014办法》开始实施,2004年版本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自动废止, \r\n 据了解,《2014办法》严格遵循上位法,全面修改了与《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冲突的内容,并对部分条款做了补充和细化,增加了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定;同时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招标机构资格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了备案环节。 \r\n \r\n 新版本中,修改了2004版的招标文件的企业会可能会参加采购项目来进行投标的漏洞,新版本则要求将招标文件的编纂也作为一个采购项目来进行投标,同时要求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项目本身的投标。(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