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政府要购买公共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财政部国库司近期发布《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府向社会采购服务项目的具体分类。环境服务位列其中的第三类,即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类别。 \r\n \r\n 从地方实践到顶层设计,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有消息透漏,环保部拟出台《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报送,预计6月出台。 \r\n \r\n 据悉,纳入到指导意见中的政府采购的环境公共服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 \r\n \r\n 专家认为,政府如果什么都管,难免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社会上有很多专业化的公司愿意提供服务,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环境服务,有利于提高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海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