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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为企业招投标工作“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17-05-26     

  近日,针对辖区内大量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四项措施为企业保驾护航,保证工程建设效率高、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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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一是强化宣传,增强招投标当事人法制观念。在招投标前,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工程实际,向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广大供应商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进行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做到警钟长鸣。提高相关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使招投标工作始终保持规范、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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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二是规范相关程序,营造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工作环境。坚持把规范程序作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手段,确保做到四个公开: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评标方法和公开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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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全方位监督招投标活动。将职务犯罪,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重视群众举报和投诉,建立健全查处制度,将职务犯罪的苗头遏制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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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四是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依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办法,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招投标工作的必经环节。(通讯员:王玉山 周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