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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文体旅游局发布公告,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期间需开展的公益文化活动,共4个大项344场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和采购。政府将对承办团体进行资助,计划投入650.4万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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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深圳市从10年前便尝试采取政府采购、社会化运作的方式举办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每年向社会公布文化项目,吸引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民间组织参与承办。此举在全市民间文艺团体范围内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目前深圳民间文化社团遍地开花,其中注册的民间文化社团就达2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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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此次公开招标的公益文化活动将重点安排在原特区外及较为偏远的地区,包括“文化进社区”专题文化活动70场,政府拟资助161万元;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流动”系列文化活动85场,政府拟资助75.9万元;京剧等传统戏剧扶持系列活动69场,政府拟资助129.5万元;粤剧等传统戏剧扶持系列活动120场,政府拟资助2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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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市文体旅游局对344场次公益文化活动的举办细节做了明确要求。对于承办单位的资质,市文体旅游局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是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文化类民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机构(“流动大舞台”及粤剧等传统戏剧扶持系列活动除外),届时将予以严格审查,申请时间将截止到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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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文体旅游网、深圳文化服务网查询。市文体旅游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4月9日前公布结果。获准承办的单位将与主办方签订有关承办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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