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无锡市建设局获悉,为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促进地方产业经济发展,《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将于近期开始实行。 \r\n \r\n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制度设计质量,在此之前无锡市政府法制办就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就制度设计中涉及的专家合议、招标控制价、评标议标、诚信库建设、纠纷处理等主要问题问计于民。来自无锡地铁集团、无锡二建建设集团等12家建筑施工企业单位、社会招投标中介机构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作为听证代表参加了听证会。《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管理办法》从属地管理和高效服务两个方面推动了建筑业转型发展。在属地管理方面,采用了税收、人员双落地的措施,规定了外市投标单位进入数据信息库参与投标需提供无锡市工商管理机构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目前已有21家外市投标单位办理了无锡市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在高效服务方面,改变了以往信息库的信息录入方法,单位基本信息由投标单位自行录入并备案,投标单位业绩信息与主要从业人员信息由投标单位自行录入,不良信用信息由无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录入。与此同时,规定了入库信息公示制度,数据信息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不含保密资料)均通过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