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笔者在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访时获悉,从今年起,阿克苏地区开标的项目实行投标企业建造师、总监到场制度—标时,投标企业投标报名的建造师、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注册建造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安全考核证到评标现场,不到场的,视同放弃投标。 \r\n \r\n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阿克苏地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项莫工相关手续的办理职责。 \r\n \r\n 《通知》规定,项目招标结束后,建设单位负责发放中标通知书,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备案、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委托中标单位人员办理上述项莫工前手续。县(市)及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项莫工前相关手续办理的监管,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审核,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必须终止企业相关行为、停办相关手续,及时上报,共同依法依规查处。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