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举措巧解难题”,对于丽水市审批中心(招管办)副主任丁岳清来说,这是他2013年的最大感触。因为,全年224个招投标项目没有发生一起投诉。以往令人头疼的招投标市场乱投诉、恶意投诉一年到底都为零,是丽水市招投标改革“三拳”砸出的结果。 \r\n \r\n 这“三拳”实际上是三个关键性举措,规范推荐中标候选人、建立履约信用评价体系以及实施评标专家“一标一评”管理制度。 \r\n \r\n 2012年,市本级招投标市场共进行了263个项目的招投标,其中7个遭到投诉。如2012年7月发生的市中心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后,第二中标候选人“迪佛公司”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冠林公司”,之后“冠林公司”又举报“迪佛公司”,仅这一起投诉耗时1年多,有关领导多次牵头组织研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r\n \r\n “以往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时常发生第二、三名与第一名相互恶意投诉,工程往往被耽搁,牵涉大量时间、精力、财力。”市建设局招标办张祖星感慨道,规范推荐中标候选人后,规定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即使被投诉成功,投诉人也得不到相应利益,从根源上解决了以往容易产生恶意投诉的问题。 \r\n \r\n 而履约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中标人的失信成本,从而保证了合同的履约。 \r\n \r\n 首先该体系明确了招标人标后管理的责任,让每个招标人对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作出评价,使合同管理的责任回归业主。其次,这些评价将如实记录在名录内。这就意味着企业信用评价的好差与招标投标挂钩,一次失信,将会影响到今后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r\n \r\n 第三拳则是通过评标专家“一标一评”考核办法的实施,对评标专家每次评标工作进行考评,当扣分超过20分时可暂停其评标资格,促进了专家评标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吴建军、李洪波) \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