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市招标办和市交易中心召开了《关于深化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若干规定(试行)》(京建法2014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实施动员会,市招标办主任陈晓峰、副主任袁利军、市交易中心书记黄健鹰、副主任胡平有及相关部室工作人员出席了会议。 \r\n \r\n 《若干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若干规定》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手续为切入点,通过推行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招标程序、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主体行为等措施,赋予招投标各方主体充分自主权,体现了权责归位。为了确保《若干规定》顺利实施,市招标办及交易中心组织起草了配套的实施细则、受理工作标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广泛征求了社会的意见。 \r\n \r\n 会议指出,今年招投标工作的重点是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条件成熟后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至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投标工作全面改革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r\n \r\n 会议强调,要以此次建设工程货物招投标改革为契机,不断提升北京(楼盘)市招投标监管服务水平,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r\n \r\n 会议明确了方向,统一了认识,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将建设工程货物招投标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