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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 投标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应“一票否决”


 发布时间: 2017-05-26     

  多年来,如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大连市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今年,市政协委员讷建宏在提案中建议,应建立“一票否决权”,确保投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源头上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同时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卡制度,保障工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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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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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有无劳动合同,是农民工维权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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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讷建宏表示,近年来本市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已有好转,但部分建筑企业随意拖欠,拒付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依然存在。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涉及到一个数量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侵犯了农民工的生存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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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讷建宏认为,阻塞农民工讨薪之路的主要问题在于维权环节。“比如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有的签了劳动合同也不给劳动者,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相关部门。尽管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但客观事实上这些劳动者连工资单都没有,因此维权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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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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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施工方欠薪,建设单位也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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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讷建宏认为,要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应强化劳动合同的监管机制。政府重大项目的施工建设,应建立“一票否决权”制度,把投标建筑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作为是否准许其中标的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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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讷建宏还提出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包括完善工资支付垫付制度与工资支付担保制度。“建设方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或者结清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从建设方预交的保证金中扣留先行垫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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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违法分包或转包,或由实际施工人挂名承揽工程造成分包(转包)人、实际施工人携款逃跑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业主(建设单位)全部垫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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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为保证在本市所有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的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讷建宏建议,政府部门要责成在本市施工建设的单位,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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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卡上必须有每位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的基本标准规定,该卡一式四份,农民工一份,施工企业一份,业主(建设单位)一份,政府劳动监管部门或农民工工资清欠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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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对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或卡片照发、工资照欠的单位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10倍以上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