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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建拖欠工资“黑名单” 企业有“案底”不能参加投标


 发布时间: 2017-05-26     

   为全面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障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淮北市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黑名单制度”,并与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许可前置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审查、工程验收前置审查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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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该市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在当地有违法行为的建筑企业分三档进行处理。一年内有1次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并查实的,进行黄牌警告;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并查实的,进行红牌警告,实施重点监控;一年内有5次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投诉并查实的直接列入黑名单,并在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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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  “黑名单制度”将在投标、施工许可、验收环节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约束。施工单位在该市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时,必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投标。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在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投诉的,方可持人社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验收手续。被黄牌警告、红牌警告以及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将分别延长相应的公示期。(记者:田婷 )